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路面显见违法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高速二支队一大队决定启用群众违法举报平台,取证并录入交通违法行为。
管辖路段:二广高速京大段472km+368m至484km+421m(12.053km),孙右高速0km至47km+492m(47.492km),田西高速0km至2.303km(2.303km),天黎高速98km+700m至135km(36.3km)。
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3.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4.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5.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7.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9.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举报人可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三日内拨打大队举报电话:0352-8105110,并提供原始照片或视频,具体要求如下:1.照片证据:图片不得少于2张,且能清晰完整显示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状态、违法地点信息,动态违法需有明显位移,静态违法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2.视频证据:需能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外观及违法事实,且能清晰显示违法地点处标线、护栏、标志等高速公路特征。3.照片或视频均需为原始数据,不得翻拍,严禁篡改。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大队将依法处理(恶意举报不予受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二支队一大队
2026年03月31日
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