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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彰显司法担当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5/27 

  “和往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了‘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这意味着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人民法院要持续发力。”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说。

  报告提到,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各类涉及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矛盾纠纷也会增加,不少纠纷会进入司法程序,法院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积极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陈志远说。

  “我们将依法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网络平台经营行为,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用户个人数据信息商业使用规则和边界,督促互联网企业收集使用数据时合法合规。努力在产业健康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动态平衡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享受科技便利时能够更加安心。”陈志远说。

  “人民法院加强数字产权、数字版权保护,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和追责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救济力度,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规则,有效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充满活力的法治环境。”陈志远说,人民法院还将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合理确定新经济新业态主体的法律责任,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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