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近日,太原发布《太原市城市设计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太原城市设计将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充分体现城市设计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太原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划定城市风貌分区和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如城市核心区、历史风貌区、新城新区、滨水地区、山前地区和重要街道等,这些区域的区段城市设计应当塑造区段风貌特色,注重与山水自然共生关系,优化交通组织,协调市政工程,组织城市公共空间,注重建筑群体与空间尺度,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地下空间等控制要求。
《意见》中值得注意的是地块城市设计部分。地块城市设计是针对具体地块编制的城市设计。部分地块将编制地块城市设计,例如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建设控制地带、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的地块。地块城市设计将落实总体城市设计和区段城市设计对高度分区、轴线、廊道等控制要求,细化功能业态、高度分区、建筑界面等设计要求,提出建筑体量、立面、色彩、材质、风貌、第五立面等设计引导。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