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朔州市纪委监委以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部门协调贯通、提升案件质量为切口,分期分批安排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结对互学同进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工作实际,市纪委监委机关创新方式方法,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开展“结对互学互进”活动。案件审理室3名成员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的3个副主任“1对1”编组审理案件,以老带新、以案代训,在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保证案件审理时限的同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看家本领”,培养纪法皆通的“业务专才”。
跟案帮学求共识。每个小组共同审理6起案件,通过共同阅卷、熟悉案情、撰写审理报告、参加室务会等方式,使审查调查室人员明确阅卷标准,形成“质量共同体”意识,避免今后审理人员提出补充建议时,审查调查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减少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的意见分歧,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着力打造“铁案工程”。
以审促学提质效。审查调查人员在不参与所办理案件审理的前提下,与审理人员共同开展案件审理。通过认真阅卷、充分交流,在证明标准上,使审查调查人员更好地把握取证的“度”,避免过度取证或取证不充分;使审理人员更好地了解案卷背后的取证过程,适度放宽对违纪案件的取证要求,防止过度取证。在定性量纪上,使审查调查人员更好地吃透案情,把握政治生态,提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在文书规范上,使审查调查人员进一步形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执纪执法能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山西省纪检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