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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32项措施指导服务业复工复业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2/23 
    本网讯:2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指导全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做好复工复业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西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复工复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出台32项强有力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工作指南》从加强经营场所运营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开展服务对象健康监测、避免聚集性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做出明确要求。其中,要求各单位明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控制度和工作流程,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
    《工作指南》要求,复工前各单位应全面采集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健康状况并登记汇总。复工后应安排专人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体温监测,若员工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宾馆、酒店入住、景区购票均实行实名制,餐饮服务单位对每桌至少登记1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此外,《工作指南》指出,疫情防控期间要避免集中会议、培训、展览展示、娱乐等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承办聚集性用餐活动,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对重点区域(如游客中心、宾馆大堂、收银台、休息区、服务台等)、重点部位(公共桌椅、扶手、门把手、电梯间、卫生间、垃圾存放点、下水道口等)每天至少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并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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