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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平台骗钱 十二人分别获刑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23 

本网讯:根据微信群“老师”的推荐购买股票,就能获取高额盈利?遇到这样的情况,千万别相信。10月22日,万柏林区检察院消息,经该院提起公诉,一个诈骗团伙的12名成员分别被判刑。2019年初,市民李女士被人拉进了一个炒股微信群。在群主、股票分析师和群友“忽悠”下,李女士下载了一款股票交易 APP, 并投入数千元炒股,结果被骗。此后一段时间,我市多人陆续遭遇同一骗局。随后,警方将胡某、邱某等12名诈骗分子抓获,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万柏林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任某(在逃)设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开始从事诈骗活动。同年8月,被告人胡某入职该公司担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任职期间,胡某通过招聘或介绍方式,先后吸纳邱某、张某、熊某、杨某等11人成为公司员工,并将上述人员按照业务员——组长——分析师的组织构架进行分级。

实施诈骗时,胡某等人分别在股票投资微信群中扮演“水军”、老师助理、群主等角色,以高比例配资炒股、获取高额盈利为诱饵,通过美化收益、发送虚假盈利图片等手段,骗取受害人在虚假的股票交易平台投资。截至案发前,先后有8名受害人向警方报案,被骗金额24.7万余元。

此外,被告人熊某在担任涉案公司二组组长期间,设立6个“券商交流论坛”微信群行骗。案发前,已有受害人准备开户投资。

法院审理后,分别以诈骗罪判处12名被告人1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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