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锟斤拷
《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4/7 

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 应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

我省已出台《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即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报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山西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出台,明确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科学决策,以人为本、协同应对的原则。火灾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视情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面网格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

各级公安、应急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图像监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监测接收火灾事故信息,加强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响应。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火灾信息和预警发布机制,定期公告火灾信息及形势研判情况,在重点防火季节及时预警,对火灾多发的区域行业及时警示,提示风险、提早防范。

来源:山西晚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Copyright 2007-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法制视点网 版权所有

单位:山西法制视点网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党校路学府公寓1号楼

电话:0351-7022220

网络运维:太原天祥网络

晋ICP备10202559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0号

监督电话:15003511375

法律顾问:山西运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0351-702981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100046

广告经营许可证1401004000003

互联网电子公告(法制论坛)许可证晋B2-2010004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140105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