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省盂县路家村镇西杜村党支部书记鄯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消息一出,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原来,早在2019年初,西杜村村民就向盂县纪委监委反映了鄯某某20多条问题线索,其中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办理多处宅基地等行为。但由于相关问题线索跨度长达10年,涉及多名村干部等原因,该问题线索的处置一直到办案协作区建立后才迎来了转机。
今年以来,阳泉市纪委监委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力量、优势互补、地域相近、资源均衡、便于工作”的原则,在全市45个乡镇(街道)建立16个办案协作区。办案协作区实行县(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统一领导,由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室负责办案协作区的日常组织协调,人员力量由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组成,在县(区)纪委监委授权下工作,每个协作区都建立了规范的谈话场所、配备了办公办案设备。今年初,经盂县纪委监委批准,鄯某某交由该县纪委监委第三协作区办理。
“镇村地域小、人头熟,不少村民敢怒不敢言,很难完全掌握全部证据。不仅如此,当时负责办理该问题线索的镇纪委只有3名工作人员,这也是其中一个客观原因。”路家村镇纪委书记赵世光明显感受到了协作办案带来的新变化,“办案协作区攥指成拳,整合了人员力量,开展工作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捉襟见肘、无人可用,还能最大程度避免熟人干扰和人情案。”
为进一步推进办案协作区规范化运作,提升办案质效,阳泉市纪委监委出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协作区工作办法》,规范办案协作区问题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流程,并对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审理人才库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协作区工作各环节有规可循、有章可循。
“办案协作区的建立,真正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回应了群众关切,守护住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纪平介绍,今年以来,全市45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591件,同比增长34.62%;谈话函询339件,同比增长26.49%;初步核实212件,同比增长18.44%,立查案件1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