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旅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名单,我省晋城市泽州县、 长治市壶关县 、运城市永济市、长治市武乡县入选。
据悉,此次认定工作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的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什么是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2019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首批7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我省临汾市洪洞县、晋城市阳城县、晋中市平遥县入选。
全域旅游如何打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
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凝聚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方,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因地制宜,绿色发展
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的特色,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推行各具特色、差异化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有序开发,防止破坏环境,摒弃盲目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改革创新,示范引导
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来源:山西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