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生活晨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首批省级步行街(试点)认定评审工作进入公示阶段,拟定太原钟楼步行街、太原中正天街、忻州古城、大同凯德世家广场、长治城隍庙广场为2020年省级步行街试点(非示范)单位。
据了解,省级步行街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步行街发展比较成熟,位于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商业中心,与核心商圈、城市中心广场、中央商务区等协调发展,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功能齐全,业态丰富,国内外品牌集聚。文化底蕴深厚,凸显地方特色、传承优秀文化,以展现城市形象、引领商业创新、满足消费升级为目标,是现代时尚与传统文化结合的城市繁华商业中心。知名度高,信誉好,美誉度高,影响广泛,客流集聚,消费者、经营者满意度高,有城市名片、城市地标特征。运营管理规范,有相应的日常管理机构,倡导诚信经营,完善业态布局和业种引导。
经公示环节后,省商务厅将为省级步行街授牌,视情给予政策支持。授牌有效期为3年。
来源:生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