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乐际同志在湖南调研时强调,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落实减税退税、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纾忧解困等政策措施,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保证企业家一门心思抓生产谋发展。这些要求,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指明了努力方向。
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内疫情多发,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日益凸显。亿万市场主体构成经济发展的中坚,若要经济稳,企业必须稳。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抓手。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党中央科学冷静把握大局大势,作出了一系列保市场主体、惠企业经营的“暖”部署、“稳”决策,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准聚焦“国之大者”,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稳定发展预期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把握、一体督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深化改革、厉行法治、扩大开放等众多领域,涉及发改、财政、金融、税务等诸多政策主体,是一个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瞄准总书记强调的“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目标任务,系统推进减税退税、融资支持、创新激励、纾忧解困等“政策包”落实、“工具箱”生效。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监督推动《“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落实,为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打通“痛点”“堵点”“难点”发挥职能作用。立足纪检监察职责职能,厘清各单位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深入查找和纠治阻碍企业发展的“落差”“偏差”,坚决整治审批低效率、准入乱设槛、“微笑不服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防止惠企政策空转、措施虚化。对“红顶中介”、官商勾结、黑恶势力垄断市场、资本无序扩张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问题,聚焦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坚持精准有序,着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定位精准,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监督不包办、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把协助寓于监督之中,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要处理精准,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体地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支持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促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上下一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精准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以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