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因为自己平时疏于学习,没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7月21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东江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党员大会上,经理陈某作出了反省。
事情还要从去年定南县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说起。当时,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进驻县文广新旅局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干部小李对该局下属单位县东江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务检查时,每月固定的一张工资收据进入了她的视野。
“这4名职工领了工资为何要交回单位?而且时间长达四年之久。”带着这样的疑问,小李立即将此事向巡察组负责人报告。
“每个月把领来的工资交还单位,这的确不符合逻辑。”巡察组工作人员一边看着收据一边思考,突然联想起该局职工花名册上标注“停薪留职”的也正巧有4名干部职工,便马上进行核对,停薪留职的郭某华等4人的名字果然与收据上4人的名字一一对应。
停薪留职人员却正常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再每月交回单位,这里面一定有蹊跷。巡察组一边与该公司财务人员何某谈话,一边调取记录核查郭某华等4人停薪留职问题情况。
“这个工资上缴收据是怎么回事?”巡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询问何某。
“这个……”何某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当把党纪条规特别是本县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例讲给何某听时,她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该公司将郭某华等4名停薪留职人员的工资卡存在何某处,在这4人请长假期间,公司正常计发工资福利待遇,每月通过开收据的方式存入单位账上,再直接用于本该公司自筹支付的4名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
“作为单位负责人,你不知道停薪留职人员是不能计发工资福利待遇的吗?”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陈某,直截了当地抛出问题。
“因为这4人不上班了,公司又缺人干活、经费又紧张,我就想到拿这4人的工资聘请4名临聘人员,这样就同时解决了两大难题。”陈某说,他认为这些钱没有进个人口袋就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直到巡察组找到他才意识到犯了错误。
同时,另一组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该公司会议记录发现,此前,县文广新旅局分管领导孙某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同意钟某、袁某两人请长假事宜,但未写明请假期限;另外两人请长假事宜的会议记录也未能查找到。同时,关于4人停薪留职的问题该公司也未向县人社局报批。
之后,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经过调查核实,县纪委监委对县东江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县文广新旅局分管领导孙某、公司负责人陈某诫勉谈话,违规套取财政资金29万余元予以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检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