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政治定力,勇于责任担当,狠抓办案质效。上下联动、集中攻坚,扫出了朗朗乾坤,弘扬了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年来,山西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7798人、起诉10507人,黑恶案件起诉率达到97.6%,高质量办结陈鸿志、李增虎等7件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其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被通报表扬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办理重大涉黑案件和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的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3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典型案例,3期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我省检察机关以更高站位推进工作、更严标准检验成果、更强力度压实责任,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各级检察机关快捕快诉,严打黑恶犯罪团伙,准确把握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始终保持决战态势,坚决做到“五个强化”。
强化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省检察院第一次党组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开展履职督导谈话,组成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运用设立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履职督导谈话、巡视巡查、专项督导、定期通报等措施,明责、履责、问责,将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领导办案。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特别是全国扫黑办新挂牌督办的案件,实行省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双挂帅”机制,市检察院领导实行“四个亲自”,即亲自阅卷、亲自讯问、亲自协调、亲自汇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率先垂范,直接包案5起中央、最高检督办的涉黑案件。
强化跟踪推进。建立涉黑恶案件清单式办理机制,逐案指派联络员,逐案审查未结原因、逐案预排审结日期,坚持一周一过问、一旬一督办,确保案件及时清零。
强化科技应用。建立黑恶案件挂图作战平台,实时动态掌握全省案件进展。印发《保障涉黑恶案件优先办理的通知》,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黑恶案件的远程提讯工作,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
聚焦“清到底、清干净”目标要求,山西检察机关部署百日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捕诉一体、提前介入、阅卷指导”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兵力投入办案一线,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00%,省检察院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挂牌督办,三级院检察长“挂帅”出庭指导公诉。
同时,山西检察机关注重完善对重大涉黑案件阅卷把关制度,成立大要案专家指导组,对任爱军、陈鸿志、王见刚等重大涉黑案件逐案进行阅卷指导、统一把关,审查起诉全程把关、法律文书全程审核、出庭公诉全程指导,圆满完成涉黑恶案件审查批捕起诉任务。
越是收官之际,越要依法精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山西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全面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全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三年来,共审查改变侦查机关黑恶案件定性303件,改变率20.4%。始终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年来,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273条,随案审查移送涉黑恶财产200多亿元。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平安建设相结合,边打、边建、边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领域乱象和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100件,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长效常治。
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注重保护涉黑企业中无辜职工的合法利益。在办理李增虎团伙涉黑案时,被告人李增虎实际控制的海威钢铁公司,是山西省重点民营企业。受到案件侦办等多重因素影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当地群众就业受到较大影响。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即向当地县政府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托管工作,同时提供法律咨询、远程会见、释法说理等服务保障,稳住了8000余人就业。
坚持信息化建设与专项斗争深度融合,疫情期间开启黑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确保诉讼不停摆。省检察院统筹安排,太原、吕梁市院积极协同配合,仅用一周时间,就对李增虎等人涉黑案中异地关押的80名犯罪嫌疑人完成了远程提审,有效保障案件诉讼顺利进行。2020年,山西检察机关共远程提讯387件2560人,帮助法院提审183件1061人,帮助律师会见216件1009人。
山西检察机关也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党建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各级院扫黑办设立临时党支部,延伸党建工作“触角”,增强专案团队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探索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充分运用检答网、案例指导、观摩庭审、参与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实战能力。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肃惩处充当“保护伞”的检察人员。同时,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关于规范出庭公诉的意见,让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务求实现常治长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为服务和保障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