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老母亲住院治疗,儿子只陪侍了一次,此后再未回家看望。为了让儿子常回家看看,老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7月6日,省检察院消息,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经检察官的耐心劝导,儿子已回家探望,母亲撤回起诉,母子亲情得以修复。据悉,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
常大娘是壶关县黄山乡的贫困户,膝下两子一女。老人曾因脑梗不慎跌倒,先后3次住院治疗。其间,二儿子小飞未支付任何费用,且只陪侍了母亲一次。常大娘出院后,日常生活由大儿子和女儿照料,而小飞此后没有回家看望母亲。虽然母亲多次催告,但小飞无动于衷。迫于无奈,常大娘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小飞履行赡养义务。
前不久,在该村扶贫的壶关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多方核实,证实小飞不履行赡养义务确实存在。“小飞的行为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也违反了《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你母亲很想你,希望你能回家看看”“我工作忙,有时间就回去”……面对这一情况,检察官立即给小飞送达了《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并向乡政府、村委会送达《检察建议书》和《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同时,检察官联系相关人员一起当面劝说小飞。
见面时,小飞起初有抵触情绪。检察官随即展开亲情感化,讲了常大娘现状和盼望儿子回家看看的急迫心情。经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小飞认识到了错误。第二天,他便请假回家探望母亲,并在大家的见证下,签订了《子女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协议书》。在表达歉意的同时,小飞承诺以后一定常回家看看。
常大娘脸上,重新有了笑容。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