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侦办的全国首例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在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郝某某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此案被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评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同时也是全国首例对新型娱乐“剧本杀”行业违法犯罪进行刑事处罚的案件。
行业制度模糊 警方耗时5个月为案件定性
什么是“剧本杀”?
剧本杀,是一类由真人角色扮演,全程以剧本为核心的游戏。剧本杀提供的是沉浸式角色扮演,可以让玩家通过剧本在角色面具之下尽情体验“第二人生”,从而获得情绪和压力的释放。
近年来,剧本杀游戏以其沉浸式体验、多元化社交、硬核悬疑推理及自带剧情等特点逐渐成为年轻人线下游戏的“必选项”。相关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剧本杀市场规模已达117.4亿元。但剧本娱乐行业快速发展,在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良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尤其是“剧本杀”剧本的抄袭剽窃现象,正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业“洗稿”“盗稿”等问题频发,严重打击内容创作者的积极性。
太原公安机关采取市场调查、网络巡查等手段,密切关注背后潜藏的犯罪风险。2021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接到群众报警,自己以正版价格购买的“剧本杀”剧本是盗版产品。经过民警调查发现,疑似盗版剧本来源于某网店。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可能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由于针对此类行业的制度模糊,案件定性成为办案中遇到的最大难题。”警方介绍,要想公平公正地侦办此案,首先要弄清的重要问题就是“剧本杀”是否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
办案民警开启了5个月的艰难求证之路。其间,专案民警辗转北京、太原两地,与中国娱乐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山西省出版物质量检查鉴定中心、太原市版权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最终认定,正版剧本均为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随后,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盗版“剧本杀”剧本和正版剧本存在复制关系。同时,民警联系到相关“剧本杀”正版发行公司,声明没有授权该网店销售其正版剧本。据此,公安机关认定非法制造销售“剧本杀”剧本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案件的成功定性为该案的最终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复制销售剧本杀作品3000余册 被告人当庭认罪
确定案件性质之后,要做的就是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太原警方立即前往上海调取涉案网店的销售记录和发货记录。专案民警在分局网安大队、电诈专班的数据支撑下,又驱车500多公里,前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
2021年12月21日,经过艰苦摸排蹲守,民警在济南市长清区将涉案人员郝某某抓获。当场捣毁其非法制造剧本的生产窝点,扣押作案机器6台,查扣涉案复制品数千册,查封“网店”10余个,涉案价值500余万元,并成功追缴赃款11万元。
“这是一起由最高检、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该起案件也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4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在4月25日的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郝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租赁场地、组织人员非法复制销售《古木吟》等各类剧本杀作品3000余册,并通过“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7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郝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郝某某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并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从定罪、量刑两方面分组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郝某某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犯罪,被告人郝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庭审过程高效规范、理性文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省检察机关知产办人员、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干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等130余位观摩人员全程旁听了法庭审理,直观感受了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犯罪的全过程,并对“剧本杀”侵权盗版这一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版“剧本杀”规定征求意见
“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支撑。”太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仅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危害企业和社会创新发展,妨碍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影响我国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大局。
为此,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和平台,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形成警民携手、共同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剧本杀”行业乱象,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规范。
4月13日,文旅部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旅部起草了《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内首部为“剧本杀”行业监管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此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剧本娱乐定义和分类;设置了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监管“十不准”;提出建立国家剧本娱乐重点项目名录,组织实施服务等级评定,以推动剧本娱乐行业高质量发展;并拟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针对“剧本杀”剧本抄袭等内容方面的种种乱象,此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建立内容自审制度,规定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应当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剧本备案手续,并提交剧本名称、作者、故事梗概、版权声明等材料;规定剧本娱乐活动应当使用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已备案的剧本,将备案作为内容已自审的标志。同时还拟引入专家评审制度,解决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剧本娱乐经营单位缺乏专业审核能力的问题,并且文旅部可以建立全国剧本娱乐内容审核推荐专家名单,供企业选择使用。并且拟对剧本实施源头备案管理,规定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应当将剧本有关信息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5部委通知规定由经营场所备案剧本的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