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息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息
刹住劝酒之风莫把朋友推向犯罪路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3/9
最新广告
法制视点
法视观察
“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两腿一站,喝了不算”“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随着耳边响起各种各样的劝酒词,今年春节回山东老家探亲的张超(化名)知道,今天又得不醉不归。
张超不爱喝酒,亲朋好友聚会时他都会开上车——“开车不喝酒”是他的挡箭牌,但很多时候都不能奏效。“你就是不想喝酒,故意开车来的吧”“你不喝还当我是兄弟吗”“喝一点没事我送你回家”,在朋友的不停劝说下,张超举起了酒杯。
但他始终坚守住了“喝酒不开车”这条底线。哪怕有人跟他说“就一小段路有啥问题”“郊区没有查酒驾的”“这么熟的路闭着眼睛都能开回家”。看到有朋友准备酒驾,他一定会上前阻止。
实际上,被劝酒后开车上路乃至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屡有发生。
今年2月20日晚,平常不喝酒的河北邯郸货车司机任某在朋友的“盛情”之下喝了点酒,想着家离饭店很近,就开车回家了,结果被执勤民警查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任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还有人屡教不改。2月上旬的一天,安徽马鞍山交警查获酒驾的朝某,发现其为二次酒驾,且为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在现场,朝某十分后悔,不停抱怨自己的同事。原来,当晚朝某与同事一起陪客户吃饭,本不想喝酒的他席间经不住同事再三劝酒,抹不开面子喝了两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醉驾”“劝酒”等关键词组搜索发现,相关判决超百份。2020年以来,某省法院审理因共同饮酒人未尽劝阻和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共计19件,造成16人死亡、3人受伤。
明明谁都知道劝酒不好、酒驾醉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何在饭桌上还有那么多人劝酒?
“这和一些所谓‘酒文化’‘酒桌文化’有关,也可能和一些地方的陋俗有关。”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说,有些地方,客人来了不劝酒、喝得少,主人似乎没有尽到地主之谊,还有一些职场上的不良风气,有人热衷劝酒等。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酒不能乱劝,可能会负法律责任。”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志军说,醉酒导致的民事侵权主要有两类,一是醉酒者因饮酒过量致伤致亡,这种情况下,劝酒者因为没有履行好同饮人的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将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是醉酒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按照民法典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基于未履行注意及安全保障义务的原因,劝酒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志军说,按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是劝人醉驾的,其实质是教唆醉酒者实施犯罪,应当按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进行处罚。
如何才能刹住劝酒之风?各地也在积极行动,一些地区印发了“聚餐适量自愿饮酒”倡议,明确劝酒出事要担责。例如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发布《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倡议驾驶员自觉做到文明饮酒要适量,文明饮用不劝酒,带头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守好生命和文明底线。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大队文职赖彩艳告诉记者,当地公安机关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尤其是涉酒事故进行溯源,发现娱乐场所等不履行相关职责的,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加强对涉酒场所的宣传,营造严禁酒驾氛围,引导负责人、职工主动履行酒醉驾劝导义务责任,通过为开车的客人提供免费停车、预约代驾等服务,避免客人喝酒后忘记叫代驾或担心产生过多停车费而将车辆开走。”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吴景彬说。
在安志军看来,保障饮酒者的安全应当贯穿酒局始终。从酒局开场就应当提示饮酒者适量饮酒、不酗酒;酒局后,作为组织者和参加者,应当对饮酒过量者做好安全保障,确保其不会做出酒驾等不安全行为。“要改变劝酒这一陋习,需要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全社会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责任意识,逐步树立起小酌怡情、饮有所乐的聚会新风。”
孟强同样认为,共同饮酒时劝酒、起哄、灌酒等现象较为常见,之后酒驾醉驾等行为多发,因此,应该刹住劝酒之风,莫把朋友推向醉驾犯罪之路。治理不文明劝酒,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加强文明饮酒倡议,社会共同参与,比如酒店服务员看到客人喝酒应该提醒适量并帮忙叫代驾,市民遇到酒后开车行为应及时劝阻、报警。
“通过法治宣传和移风易俗,时间长了老百姓心里就会认识到有这样一种责任,去参加或主动张罗酒局时,这种责任意识能够起到提醒、预防和避免的作用,劝酒行为少了,醉驾也会减少。”孟强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Copyright 2007-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山西法制视点网 版权所有
单位:山西法制视点网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党校路学府公寓1号楼 电话:0351-7022220 网络运维:太原天祥网络
晋ICP备10202559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730号 监督电话:15003511375
法律顾问:山西运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0351-702981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100046 广告经营许可证1401004000003 互联网电子公告(法制论坛)许可证晋B2-20100046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140105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