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深挖细查10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近期,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这个“小切口”,深挖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释放毫不放松抓作风建设的恒心和韧劲。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常识。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理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然而,在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之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麻痹大意,不当回事,认为自己“清醒得很、车技好,出不了事”;有的侥幸心理作祟,“没几步路、不会碰到交警查车”;有的特权思想抬头,“交警队的领导我熟得很,一个电话就能放我一马”;还有的几种心态兼而有之,把纪法红线抛诸脑后,驾车上路,直到被交警拦下,被法律惩罚,被组织查处,才追悔莫及。
十年来的严抓严管严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明面上的违规公款吃喝得到明显遏制,但转入“地下”的违规吃喝问题、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未绝迹。在小区、写字楼内搞“一桌餐”的有之,在单位、企业食堂“关起门吃喝”的有之,躲入家中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的也有之。这些情况充分证明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容不得半点松懈、不能有丝毫让步。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吃喝不是件简单事。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人对纪法缺少敬畏之心,把吃点喝点当小事。多数情况下,“醉翁之意不在酒”,喝的是酒、入的是“局”。有的通过酒局搭台,相互拉拢结交,营造“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更有甚者,在勾肩搭背、觥筹交错中互通款曲、勾兑关系、交换利益。这样的酒局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大染缸,必须坚决整治。
既要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也要严治酒局饭局。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执法,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酒驾醉驾无例外的强大震慑。和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驾醉驾案件移送机制,筛选比对查找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多走一步、深究一层。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案件,要了解核实清楚在哪里吃喝的、有哪些人参与、谁组的局、谁买的单。一旦涉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对组织者、参加者严肃处理,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廉洁文化和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高思想觉悟,自觉主动减少应酬,远离酒局饭局,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在陪伴家人上,乐于惯于在清清爽爽、清风正气中学习、工作和生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