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租房到租车,日常生活中“共享经济”已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但你是否知道,近期有种“租微信”“租QQ”的业务吸引了广大学生群体的关注。1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反诈骗中心获悉,近日,太原市一大学生因参与这种“稳赚不赔”的新业务触犯了法律。
“我就是觉得这个业务来钱挺容易的,反正假期也没什么事,就参与了一下。”小伟在太原读大学,不久前他在宿舍上网打游戏时,看到有人在平台发布求租QQ号、微信号的广告。对方报价不低,一个号,出租一天就可以得到50元。这个报价,对于尚在读大学的小伟,属实有着不小的诱惑。想着手里还差些钱才能购买新手机,小伟便决定试一试。
随后,小伟便联系了对方,抱着“以为不要紧又能赚点钱”的侥幸心理,他将自己的账号出租给了对方。果不其然,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小伟每天都能获得一笔佣金。确认如此轻易便可挣钱,小伟萌生了自己单干的想法。为获得更大利润,他收集其同学、朋友等十余人的QQ号、微信号,连同自己的微信号在多个QQ群内进行出租,短时间便非法获利数千元。如此进行了数周后,警方找到了小伟。原来,经小伟出租的多个QQ号涉嫌诈骗,其看似“稳赚不赔”的行为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近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原本可以有着不错前途的小伟,却在春节前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人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使用的微信号、QQ号,为何有人愿意高价求租?”案发后,小伟一直觉得自己“冤枉”,但民警的提问,却又让他哑口无言。
警方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在校学生出租、出借QQ号、微信号等个人社交账号的行为日益泛滥。其中原因就在于很多人抱着“放着也是放着,手头紧,不如赚点零花钱”的想法,以及对出租账号所引发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天之骄子”,甚至明知自己将账号出租、售卖给不法分子对方会用于违法犯罪,仍然认为只要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就与己无关。殊不知,这种侥幸心理必然会引发一系列未知的风险。在此,警方也希望通过本报正告广大学生群体,切勿因贪图小利出售、出租QQ、微信等社交软件账号,不仅容易泄露个人隐私,还极有可能被收卡人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毁掉自己的人生!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