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全国关注的“杭州女子离奇失踪案”终于有了进展。杭州公安通报,被害人来某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6日,许某某报警谎称妻子失踪,到23日交待因家庭生活矛盾而杀人碎尸,新闻报道全民目击,有人为公安干警敬业担当点赞,有人感叹“枕边人在化粪池”,渲染恐婚情绪并制造性别对立,还有人名侦探柯南附体,大胆猜测案件细节。
互联网为社会舆论监督提供了极大便利,给予每个人发声的渠道。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网民关注案件并非基于对司法程序的监督,而是本着猎奇心理观赏真实的惊悚“电影”。“许某某是怎么做到杀人于无形的?”“他是如何处理全身骨头的?”“如果换做是你怎么不被警察发现?”微博、知乎、论坛、贴吧中的相关讨论让人看了不寒而栗,不乏有网友讲解专业知识,从人体解剖学、医学、化学、侦查学等角度交流探讨。
如此高调地公开谈论杀人方法是危险的。谁也不敢保证潜在的犯罪者不上网,谁也不能保证有人发帖钓鱼学习犯罪手法和技巧。这种可能万一变成现实,意味着无辜生命的逝去、家庭的毁灭,而高谈阔论的网友自顾口舌之快,毫不在乎制造危险的可能性。
犯罪模仿现象是指犯罪者模仿、学习、复制已有的犯罪行为,行为人通过对犯罪榜样的学习获得心理满足,进而强化犯罪动机,帮助其加速实施犯罪,逃避侦查增大警方破案难度。7月27日,四川安岳杀妻案曝光,两起案件惊人相似。都是犯罪嫌疑人报警妻子失踪,嫌疑人都供述趁妻子熟睡时下手杀人,都有转移藏匿尸体的行为。
上世纪90年代起,国产刑侦剧火爆荧屏,《重案六组》《黑冰》《红蜘蛛》《征服》等令人记忆犹新。其中大案纪实类刑侦电视剧毫不避讳地展示犯罪手法、裸体尸体画面,简直是童年阴影。后来刑侦剧逐渐没落与广电总局的政策导向有莫大关系。《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通知》严禁具体展示犯罪行为细节、暴露特殊侦查手段,有强烈刺激性的凶杀、血腥、暴力、吸毒、赌博等情节,有过度惊吓恐怖的画面、台词、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的必须删改。
对刑事案件的新闻报道、社交网络的讨论应严格规范,不宜过于具体地公开披露犯罪细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六条强调新闻工作者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做案件报道时不渲染凶杀、暴力、色情。网络平台有义务自觉扛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刑事案件相关内容的审核力度,在做到保障网民社会监督权利的同时,对分享、教唆犯罪方法的内容要及时关闭、清除,守好底线,不触红线。
我们不是活在侦探小说世界里,再复杂的案件终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以关注,不必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