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出现故障,如果您随意将车停于车道内,且不做任何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人员也不及时靠边等候,您知道后果有多严重吗?8月2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两起出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例。同时提醒大家,车辆遇到故障或者事故应该怎么办。
案例一:6月10日20时51分许,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智某驾驶一辆太原牌照小轿车,由保德前往太原。车辆行驶至二广高速(太原方向)697km+600m处时,撞上了停在路上的一辆忻州牌照小轿车。这辆忻州牌照轿车因故障停在路上,除了司机郭某以外,还有两名乘客坐在车里。事故造成两名乘客一人死亡,一人受伤,道路和车辆均有损坏。交警部门经过勘查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郭某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且未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的行为,属于严重过错行为;智某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的行为,属于特殊过错行为。
案例二:8月19日8时30分许,高速交警五支队五大队辖区沧榆高速榆林方向530km+ 6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事故发生后,正在路面巡逻的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勘查处置。原来,是冀A号牌车辆因篷布在行驶过程中掉落,意外卷入了挂车车轴内,导致车辆紧急制动无法继续行驶。司机随即将车辆停在了应急车道内,骑压部分行车道。当时,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只顾埋头清理故障。后方驶来的一辆冀F号牌的重型货车,未及时观察到前方车辆导致发生追尾事故,巨大的冲击力将两车向前推行了近8米的距离,前车车底人员严重受伤,120医护人员到达后,对重伤者进行了现场抢救,但因其伤势过重宣告不治,后车驾驶员经救治已无大碍。
交警部门介绍,这两起事故中,前车发生故障停于行车道或占用行车道,没有及时靠边,而且没有在后方规定地方摆放警示标志,车内人员也没有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车也因为疏忽大意,观察不到位而造成事故。那么,高速公路机动车故障或发生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置呢?针对不同情况,交警也给出了建议。
机动车发生故障后,能自行移动的,将车辆移至就近服务区或移出就近收费站;能移动但因距收费站或服务区较远等条件不允许的,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或应急车道。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一种情况现场不能撤,安全防护要到位。即存在有人员伤亡或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涉嫌酒驾毒驾或车辆无法移动四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撤离现场,但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另一种情况则是现场必须撤,停至安全地协商或等候处理。即仅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外广场自行协商处理;造成财产损失,但存在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或赔偿有争议的,或机动车无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运载危险物品车辆的,或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停车位置后,将车辆移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外广场,等候交警处理。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