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开车上路,可能很多人遇到过追尾事故。交警部门表示,车辆追尾事故中80%是因为行驶时跟车距离太近引发的。车速过快,又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极有可能发生追尾。
8月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三起典型案例,都是因为驾驶人未保持安全车距,一不留神引发的事故。
三起事故都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
案例一
8月16日9时30分,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二广高速主线705km+100m处(太原方向)发生一起两辆小型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路面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由于当时主线车流量较大,最左侧超车道的车辆通行缓慢,这辆白色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正常行驶的黑色小型轿车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此次追尾事故发生。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刘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7月24日11时56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辖区内的二广高速石岭关长下坡路段(大同方向)发生惊险一幕,一辆小型轿车在超车道上停车观察路牌,不料引发五车相撞,事发时附近中央隔离带的监控探头拍下了这惊险的一幕。
事故主要是由于李某在超车道上停车,观察线路牌上显示的内容,此时后方谷某驾车驶来,在前方三辆车均已采取减速的情况下,未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而撞击到前车,从而引发了涉及五辆车的连环相撞。
事故处理民警认为,李某驾驶车辆在超车道上停车观察路牌与谷某驾驶车辆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余三辆小车的驾驶人不承担责任,并对李某在超车道违停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8月1日16时25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二广高速主线石岭关路段694km处(太原方向)附近发生一起三辆小型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路面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由于当时主线车流量较大,最左侧超车道的车辆通行缓慢,这辆白色的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正常行驶的黑色小型轿车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两车追尾,在巨大的惯性作用力下,黑色小型轿车又与前方一辆车发生尾随相撞,白色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不同车速不同安全车距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大家,不同的车速,需要保持的安全车距也不同。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更要时刻确保车距。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车,即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km/ h,安全车距为80米。
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快,如果行车间距保持不好,很容易发生首尾相撞或剐擦事故,有时甚至会连撞几辆车。因此,保持合适的行车间距,是保证车辆在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重要条件,对减少事故有重要意义。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