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进本地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恢复运营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与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同步恢复。
通知明确,国内游轮运输要在充分、科学、综合评估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审慎有序复航。进出北京和新疆的省际旅游客运业务恢复安排,按照北京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有关部署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地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准备。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者要会同旅行社查验游客“健康码”,确保所有游客全部来自低风险地区。游轮运输相关企业应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旅客信息登记和留存,确保相关信息可以追溯。
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变化和旅游客运的实际,及时调整策略,确保省际旅游客运恢复安全有序。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