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倡导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5月14日,交警杏花岭大队在五龙口海鲜市场、辖区20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及主要路口路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9时30分,杏花岭大队与五龙口海鲜市场及电动车商家,在五龙口海鲜市场内开展活动,向几十名配送海鲜的骑手赠送了头盔。
民警还现场示范了安全头盔佩戴方法。与此同时,杏花岭大队辖区内,设在各村口的20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也全面展开宣传。记者在瓦窑头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看到,交通劝导员向每一位骑电动自行车出村的村民发放宣传材料,引导他们佩戴头盔。在新建路府西街口等主要路口,交警也利用大家等红灯的时间,积极宣传。采访时,记者发现,目前已有少数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主动佩戴了安全头盔。
杏花岭大队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骑乘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但对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没有强制要求,交警也只是倡导。交警呼吁,佩戴头盔能大大减少发生交通事故时的伤亡,希望大家为了自身安全主动佩戴。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