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也是山西人民的美好愿景。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也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共同关注的焦点。
“连续三年对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经过三年的修复,汾河流域13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存在的问题也是很严重的。”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贾向东如是说。
汾河流域要依法治理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作为全省重大的民生任务、政治任务来推动和攻坚,成效非常明显。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进行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用法律武器、以法治力量推动母亲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的具体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汤俊权建议,要全面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将其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冯改朵说,“连续三年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推动汾河全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她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同时尽快启动汾河流域内各市协同立法,推动各市之间齐抓共管、协同治理,真正实现依法治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董岩认为,汾河治理要坚持依法治理,整体治理,坚持抓好农业、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源头治理,切实治理好我们山西的母亲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跃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把这项任务持续抓在手上,持续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治理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要两手抓”,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玉程建议,“确保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经济取得高质量发展;汾河源头农村环境问题令人担忧,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以及脱贫攻坚的政策支持,确保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卫东说,“汾河的治理要尽量少砌坝,应该多鼓励当地百姓栽树种草。政府给补贴,发展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脱贫致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若皓认为,汾河治理根本的难点是绿地太少,缺水的根本原因是缺绿,但是历史上森林的覆盖率还是很高的。因此,我们要下决心禁止采挖、封山禁牧,将散养放牧变成规模圈养。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兼顾,要绿起来,“一绿能解千般愁”,风光美起来需要绿,水量丰起来需要绿,旅游兴起来需要绿,空气质量好起来需要绿,吸引投资更需要绿。我建议执法检查不能画句号,应该持续抓下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治理要常抓不懈
“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见到明显成效,这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程,政府还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卢晓中如是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跃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把这项任务持续抓在手上,持续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怡卓说,“汾河流域生态治理是山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传统的采煤技术对森林的砍伐和地下水破坏非常严重,导致修复生态的难度非常大。由于全球气候变化,使得黄土高原在内的西北地区进入一个相对温润湿热的周期,对于山西来说,这是生态修复的一个非常好的契机,我们不能坐等,要积极地有所作为,植树造林,把生态修复进一步抓好,真正使汾河的水量丰起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俊林说,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关注汾河生态治理,体现了人大的担当。他建议,加强汾河水质达标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城镇老城区雨污分流建设;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省全覆盖。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亚军建议,要在保障汾河水质方面再下功夫,各市县应加大雨污水混接、错接、排水管网不畅的检查和处理力度,有效解决污水溢流问题,杜绝部分养殖场、散养户因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污染现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乔光明认为,汾河对我省农业灌溉、人畜饮水、工业用水、改善生态、防洪泄洪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建议,改善汾河流域生态,应根据实际,在汾河南北全线尽可能地增建若干溢流坝。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亚明建议,要强化汾河流域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严格执行污水排放规定,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强化汾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特别要加大废臭水体治理力度;强化汾河流域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治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美说,“对同一条例连续三年执法检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方法值得推广,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发现立法中的一些问题,有利于法规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郭新民建议,调研确保报告数据依据更加充足。同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指示要求,真抓实干,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水源保护,像爱护母亲一样爱护汾河。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继伟说,“目前汾河源头的水量不足历史最好水平的五分之一,建议加强汾河源头的生态修复和保护,防止采煤等活动造成破坏。”
会议列席人员省人大代表李力海认为,公众对汾河治理参与度低,良好氛围还没有形成,信息的不对称性也造成百姓对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效的不解。他建议,要还清于水、还水于民,把河长制、湖长制以及即将推行的“林长制”作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保障。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