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9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太原市清零监督帮扶组着眼机动车污染排放,从专项行动入手,全方位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通过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新增量,减少机动车排放存量,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截至目前,太原市营运类柴油货车18442辆、柴油客车1272辆,已治理409辆。由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三部门联动开展营运类柴油车尾气深度治理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
渣土运输车辆,太原市规定在禁行路段行驶必须要在交警部门备案并办理通行证,然后再按照通行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路段行驶。而且即使有通行证,车辆只能行驶在高架桥下,不允许上桥行驶。
同时,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全面清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发出《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所有人告知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业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全面清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查“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
太原市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油品,将予以收缴,并倒查来源,引导加油站规范经营,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实施黑加油站(点)动态清零。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