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改善沁水县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打赢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沁水县决定持续推进县城环境大整治活动。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县城环境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沁水县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治标准,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整治清理县城环境“脏、乱、差、堵”等问题,打造整洁卫生、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拆”拆除违章建筑,提升市容市貌
落实“两拆”工作,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沿街(路)私搭乱建的违建及超期临建进行查处(拆除),对不必要的围墙进行拆除。对拆除后形成的空地,及时进行清扫清理,先根据情况临时采取硬化、绿化措施,随后按规划意见另行使用。以城乡结合部为整治重点,依法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沿线的围挡、影响汛期安全的违章建筑、废弃房屋和残墙断壁,解决乱圈乱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清”清理垃圾污水
加大县城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清扫湿法作业保洁频率和力度,全面规范和加强垃圾清扫、清运管理。对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垃圾进行整治,做到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洗”清洗地面、墙面和树木
继续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频率和力度,坚持“四定”: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县城主次干道湿式机械化清扫作业每天进行3次,覆盖清扫面积80%以上,同时,每天安排专人对主次干道、人行道路面、路沿石进行全面清洗。督促主次干道周边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对所属建筑物地面、墙体进行清洗。对县城路灯杆、河道栏杆等市政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更换、补充和校正损坏、空缺、移位、歪倒的隔离墩和各类井盖。对公共厕所、垃圾收集中转站、垃圾箱、果皮箱进行打扫清洗,对残损的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以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为主要内容,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对公交站牌、出租车招呼牌、公交车体广告等进行清洗整理,对污损残破的进行维修更换。对标识标线、信号灯杆、隔离护栏、执勤岗亭、道路两侧停车场(位)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面规范共享单车等运营停放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通行有序、顺畅、安全。对“学雷锋志愿者”岗亭、“沁水好人”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识等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对街路的指路牌进行全面清洗维护,主要街路的指路牌要确保使用文字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书报亭、阅报栏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对配电柜、箱式变压器、电杆等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对各自的网络通讯电杆、电缆等设施进行全面清洗维护。对城市道路行道树和绿化带进行清洗整治,包括冲洗、修剪、补种、描红刷白、绿化带土面削低等,确保树木长势良好、树形美观。
“整”整治混乱秩序
对县城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道路进行排查,修补主次干道及街巷破损、坑洼路面,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规范非机动车管理,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落实“管线下地”工作,对不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线缆要加强规范整束。对所管辖的公路(坪曲线、沁中线、迎白线、端润一级路、高速路连接线)等进行环境整治,包括修补坑槽、清扫路面,清理两侧沟渠、道路划线及清洗维护指示牌等设施,加强道路的养护保洁。对高速公路过境段(包括出入各收费站)进行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拆除影响临时构筑物和建筑物、广告。
“美”美化周边环境
对所有沿街居民建筑外立面统一规范样式和方案,进行整修清洗、粉刷美化。落实“建筑立面品质提升”工作,加强对建筑立面色彩的管控,加强第五立面整治,逐步提高县城整体风貌。落实“广告下墙”工作,对沿街(路)建筑楼体广告、电子显示屏、店铺门头牌匾等进行全面整治,明确提出规范样式和更换方案,集中统一进行规范。对主干道、公园广场等区域的楼体亮化和景观亮化设施进行修复和提升,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残损不亮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各社区对外立面涂料或瓷砖脱落等影响安全和市容的建筑、围墙进行整修清洗、粉刷美化。对公园、广场、河道、游园进行清理整治,常态化打捞河道水棉、水藻,打造河道靓丽景观。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城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