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2019年10月—2020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发生重污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额完成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的改善目标。其中,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阳泉、长治和晋城分别为3天、4天和6天。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可以看出2019-2020年“秋冬防”期间,晋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70微克/立方米)下降11.4%,重污染天数为6天较上年同期(17天)减少11天,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和重污染天数减少1天的目标任务。
取得这样的成效离不开一系列强有力的管控措施:抓好“减煤、治污、管车、降尘、控烟”五项措施。“减煤”方面。一是在市区及周边划定109平方公里的“禁煤区”,对禁煤区内的散煤(煤制品)和燃煤设施实施全面清理。
二是严禁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新建任何耗煤项目,淘汰取缔、对标改造及清洁替代燃煤锅炉2000余台。
三是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7年全市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1.2638万户,2018年全市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7.5142万户,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任务7.5169万户。
四是按照“标准化建设、清洁化运输、市场化布点、二维码溯源”的原则,建立了优质型煤供应机制,确保优质型煤按时保量供应,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治污”方面。一是在2019年底已完成5家铸造企业搬迁淘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周边8家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对一批电力、钢铁、水泥企业实施了提标升级改造。
二是对市区周边各类物料堆场及土小企业进行了彻底取缔和根治;对927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彻底整治,并持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按照“一次评估、动态管理、全程公开”的原则,行业定标准,企业树标杆,对钢铁(冶铸)、水泥、焦化、煤化工、铸造、石灰、砖瓦、煤炭洗选等重点行业480家企业开展了绿色评估,对评为D级的162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倒逼转型升级。
“管车”方面。一是狠抓重型柴油货车综合整治,全面淘汰、改造国三柴油车483辆,整治取缔黑油窝点90个。二是对全市在用及新增、流入的建筑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备案登记和环保“二维码”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筑施工单位坚决立案处罚,对未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清退出场。三是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提标改造,黄标车实现全面“清零”。
四是优化汽车运输路线,禁止各类重中型货车在主城区通行,科学制定过境车辆禁行、绕行方案。
五是加快“公改铁”步伐,实施了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等一批铁路专用线建设。
“降尘”方面。一是要求工业企业物料出入口全部安装车辆清洗装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效控制和减少工业扬尘污染。
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市区建成区实行“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将152家施工工地的视频监控和95家涉土石方作业工地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接入网格化监管指挥平台,实时监控、严格查处扬尘污染问题。
三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对市区40条主干道路和2条外环路全部实行“全覆盖、无缝隙、循环式”保洁和冲洗,有效降低道路扬尘和二次污染。
“控烟”方面。一是要求市区建成区2027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61家200座以上的全部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抽测,对超标排放、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严肃查处。
二是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控露天焚烧;市、县建成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19〕648号)有关要求,结合晋城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实际和绿色评估结果,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对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水泥、钢铁、陶瓷、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在2019-2020年秋冬季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减排和差异化管控;对铸造、砖瓦、洗煤(矸)等行业严格按照《晋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晋市工信字〔2019〕97号)要求,结合绿色评估结果在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二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严格按照省气防办调度令有关要求,结合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结果,及时发布、解除预警。2019-2020年“冬防”期间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8次,持续时间2123小时(88.5天);黄色应急响应4次,持续时间215小时(9天)。
加快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以及“控污办”“控煤控油办”“控车办”“控尘控烟办”“禁烧办”“督查办”“问责办”七个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办公室;
印发了《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晋城市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等;制定了《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强化技防手段完成了环境空气颗粒物源解析;购置了走航车、激光雷达、无人机等一批先进设备,跟踪监测污染源排放状况;建成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搭建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服务系统,在市区安装空气质量微站253个,实时监控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34个重点乡镇安装空气质量小型标准化监测站点,对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日排名、月通报;
全市23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306家企业安装用电监管设备,40家企业安装空气质量微站,正在强力推进9个行业470家重点企业的无组织颗粒物自动监测设施和所有涉气企业的用电监管设备安装工作,对数据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调查处置。
强化监管体系。在工业污染源管控方面,建立“市-县-乡(企)”三级工业企业监管网格,全市33个基层环境监察中队建立管辖企业和执法清单,按照不同行业、分工段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现场执法台账,一企一账,凡检查必记录,凡记录必落实;组织市、县两级环境执法队伍对下一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
在社会污染源管控方面,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监管平台,将全市9598个污染源和5844名网格员纳入平台管理,逐步将空气质量微站、工地视频监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环卫作业车辆管理等数据全面纳入社会网格化监管平台,实现社会污染源数据统一汇总分析,统一调度指挥;设立网格化事务中心,建立6支巡查队伍,开展“双随机”抽查,强化网格员责任落实;将网格员的签到率、响应率、办结率、巡查次数、上报问题情况等纳入考核管理,对34个重点乡镇的网格员每月拿出5.2万元,奖励前100名,调动网格员积极性。
来源:山西新闻网生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