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陆东介绍,我省从4个方面加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区域产业发展示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生态环境产业发展。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动规模化、全链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区域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推动形成蓝天常驻、绿水长清、黄土复净的区域环境治理示范。深化太原及周边地区“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特别是区域内12个县(市、区)要建立跨行政区的协调机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开展汾河、滹沱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试点,实施以滹沱河干支流为重点的京津冀上游地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开展忻府区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区。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形成山川治本、身边增绿、景观舒美的区域绿色屏障示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人工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支持汾河流域生态景观治理、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建立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机制,开展环城绿化和森林乡村建设,强化水源涵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动形成生态环境项目快速审定、快速启动、快速建设的区域行政服务示范。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太忻经济一体化促进中心、太原区运营中心、忻州区运营中心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大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资金支持和项目储备,完善服务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创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动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