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今秋首个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要求加大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类污染源管控。
入秋以来,我市气象条件逐渐改变,呈现秋冬季气候特征:夜间至上午10时逆温现象明显,静稳天气(指近地面风速小,大气层结稳定等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天气)下颗粒物积累,难以清除。上午10时后气温快速升高,晴朗天气下易产生臭氧污染。颗粒物和臭氧相互影响,交替上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加大。
调度令要求,在工业源污染控制方面,要延长美锦华盛化工、亚鑫、梗阳焦化结焦时间,严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是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等10个关键环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要执行错峰生产:在10时至18时,道路铺设、建筑物外立面喷涂粉刷、油品装卸实施错峰作业;列入清单的143家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其余时段,在排放达标前提下允许正常生产。
在扬尘源污染控制方面,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的施工工地,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各类工地落实喷雾降尘措施。同时,强化主次干道、辅道、人行便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10时至17时,常态化开展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湿扫,重点对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周边实施洒水喷雾。
在移动源污染控制方面,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和未规范粘贴环保登记号码标识的施工机械,重点区域使用的施工机械需符合绿标要求;要严查施工机械冒黑烟现象。西山旅游公路的牛家口村至土堂漫水桥段以东,新兰路的土堂漫水桥至向阳店高速口段、北环高速以南,东环高速、东峰路的杨家峪高速口至龙城大街段、马练营路以西,小牛线以北,在这一“禁用区”范围内,使用国Ⅰ及国Ⅰ前的高排放施工机械,一经发现立即清场并予以严处。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