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天更蓝了:吕梁的冬日胜春朝,晴空万里,湛蓝色的天空镶嵌着片片白云,和煦的阳光夹杂着清清冷风;
水更清了:闲适行走在吕梁大地,河内鱼翔浅底,飞鸟群逐,河流湖畔清水流淌、微波荡漾……
“十三五”时期,吕梁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传统行业改造蓄势待发、落后产能淘汰急速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随处可见,垃圾分类、杜绝浪费蔚然成风……全市上下同心、干群同力,以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全民行动,汇聚出最强大的“绿色合力”,交出了一张满意的生态答卷。
“十三五”期间,吕梁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5.89下降到4.68,优良天数从287天增加到303天,PM2.5平均浓度从49微克/立方下降到33微克/立方;全市17个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从5个增加到8个,好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增加17.6%,劣V类水体从6个下降为0,下降比例37.5%;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烟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指标全部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全市辖区内无重、特大污染事件发生。
“十三五”期间,吕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切实解决存量问题,坚决不欠环保新账”的总体思路,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实施了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水环境整治等生态环保八大工程项目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定位:科学决策探新路
收官之年,有一份来自吕梁市生态环保局关于今年的“成绩单”这样显示:
2020年,吕梁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8,同比下降12.8%,优良天数达到303天,优良率达到82.8%,完成了小康社会80%的考核指标。6项污染物PM2.5、PM10、SO2、CO、NO2、O3年平均浓度同比全部实现下降,重点考核指标PM2.5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连续3年在汾渭平原11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在全国重点区域京津冀2+26重点城市和汾渭平原11个重点城市中率先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也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出现重污染天数的城市;
2020年,1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47.06%及以上,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面消除,其中,11个国考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5%,超过省考核46%的目标9个百分点,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面消除,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全国地级市地表水质变化情况指标我市排在全国第2;
“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完成了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现了农用地的安全利用,确保了耕地和粮食安全;完成了全市重点行业企业调查试点工作和全市55个地块的土壤状况调查工作,摸清了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土壤和地下下水环境治理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
当下,吕梁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蓝天白云绿地已经成为吕梁人民茶余饭后更为关注和谈论的话题。
立足实际,吕梁坚决把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增强政治自觉,采取超常举措,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碧水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这是吕梁的发展底色更是底线。全市上下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不断增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部署推动贯彻。先后出台《吕梁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吕梁市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及预警问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多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动员会、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生态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部署推进,动员全市上下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到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吕梁持续实施总投资250多亿元的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水环境整治等生态环保八大工程200个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职、失职追责”制度,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四个亲自”,带头领办环保事项,及时约谈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单位负责人,推动攻坚责任落实。专门出台《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市直37个党政部门、13个县(市、区)、1个开发区及下辖的163个乡镇、街道办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和“大生态,大环保”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2018年生态环境部将我市列入汾渭平原生态环保试点城市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抓住机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持续保持污染防治攻坚的强劲态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靶向:理性施策促攻坚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是“十三五”期间,吕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要任务。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做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和成色。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扛起、层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五年来,吕梁以市区周边、平川四县为主战场,投资85.5亿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持续保持攻坚强劲态势。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30多户焦化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市区大土河焦化三厂等一批重污染企业如期关停。强化散煤管控力度,全面开展禁煤区燃煤炉灶和散煤贮存“双清零”,累计清理燃煤锅炉两万余台。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13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覆盖率达到56.47%。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落实禁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控措施,强化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监管,不间断开展市区道路增湿降尘作业,市区700辆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
三年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联防综合执法举措。吕梁市区及周边拓展安装150个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和3套雷达垂直水平大气污染物扫描仪;全市累计安装460套企业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和188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电力监控系统;市区、汾阳、文水等县市抽调网格化监管巡查人员500余人强化巡查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平川执法支队统筹“汾文交孝”四县市开展联防联控,市区综合执法队统筹市区周边“三县一区”实施联防联控;全市投运8条道路遥感监测设施,环保、交警联合开展机动车污染执法检查。执法工作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力监控和移动执法系统等手段的综合使用,逐步实现环境监管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两区三河” “人防、技防、区域联防”环境污染监管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年来,吕梁坚持依法治污,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领导干部领办突出环境问题、大气污染防治量化问责等30多项制度,“预警、警示、通报、约谈、移送问责”多管齐下,“半月一公布、一月一通报”雷打不动,仅2020年全市扣罚环境空气质量补偿金1.17亿元,全市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和生活污水直排扣缴4389.37万元。
持续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果。坚持以工程治污为重点,高标准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确保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坚持“减污、扩容、提标”多项发力,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城镇、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工程建设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大重点河流电子监控点建设,加快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数据互通共享,切实发挥指挥、管理、监控作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落实“土十条”,聚焦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试点。突出开展固体废弃物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和工业固废非法倾倒问题,推进尾矿库、赤泥库等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开展“铁腕治污”专项行动,坚持利剑高悬,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决断:铁腕治污不松劲
谈起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吕梁可谓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这个翻身仗突出表现在“两大战役上”,一个是“碧水攻坚战”,另一个就是“净土持久战”。
三年来,吕梁大力推进企业提标改造,34户焦化生产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针对秋冬季污染加重的状况,优先保障达标排放企业正常生产,差异化安排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充分应用“大数据+环保”,发挥智能化监测作用,在市区及周边利用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和雷达垂直水平大气污染物扫描仪,全天候智能化监测分析,靶向施策整治。以吕梁市区周边1300平方公里范围为重点,实施联防联控。委托中国环境科研院专家团队对吕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开展驻点跟踪研究工作,聘请环保专家对重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整治方案,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效科技支撑。经过集中综合整治,吕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两名。
三年来,全市环保部门面对水环境质量严重现状,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完成了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了柳林泉补给区为准保护区,完成8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新建了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中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全市15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保温提温提效改造,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地表水V类标准,新建污水管网35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233公里,完成588个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55个农村污水防治项目,完成划定禁养区250个,全市740户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开展测土配方、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针对全市水环境质量、水质变化情况两项指标均排在全国末位的实际情况,紧急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领导组,全力扭转水环境治理被动局面。
三年来,吕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十条》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从2017年至2020年逐年以市政府印发《吕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未新增涉及重点重金属企业累计完成了523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年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依法治污,逐步构建完备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吕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30多项制度,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建立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严厉打击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全市累计处罚企业2374户金额2.8亿元,实施查封扣押355户,限产停产694户,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3人。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优”制度,先后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5个县市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一票否优”。坚持问责倒逼生态环保,成立环保督导问责组,对环保突出问题开展督导问责,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倒逼环境保护。
如今,“红色吕梁”映出了“绿色底色”,行走在吕梁大地,犹如一颗高原上的明珠镶嵌在三晋腹地,这里青山环绕,绿水潺潺,天朗气清。
来源:吕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