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有外语要求,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市,各中职学校自主组织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推行电子证书……省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继续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有许多新变化和新亮点。7月8日,记者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通知》内容进行解读。
完善标准,突出能力业绩导向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有外语要求。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起,我省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评审一律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原则上取消职称外语考试要求,高级职称评审确需评价外语水平的,由高级评委会确定,报省人社厅备案。从今年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全部取消外语考试要求。
今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农业、文物博物、统计、档案等系列(专业)将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更加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农业、文物博物、统计、档案等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将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我省继续推进经济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从今年起,高级经济师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国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畅通渠道,解决民企申报难点
我省全面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在工程系列各专业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层级评价标准条件按《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我省切实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各地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具体要求,切实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下放权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从今年起,我省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由学校自主组织评审。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分别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各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同时,探索在综合水平较高、办学规模较大的中等职业学校组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
我省今年将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市。各市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和实施方案,自主开展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我省继续扩大自主评审医院试点范围,各市分别确定1所三甲综合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开展自主评审的医院将按照规定程序,组建评审委员会,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和实施方案,规范、有序地推进评审工作。
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我省将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将按照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通知》精神,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进行人员的登记、审核、认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报送同级人社部门。
做好初次认定,严格申报范围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初次认定关系着他们今后的职称评审之路,但往往容易被刚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和所在单位忽视、遗漏。《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新参加工作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相应层级职称的认定工作,国家规定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外。
针对职称评审申报范围,《通知》明确,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层级规定年限(破格申报的除外),且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省人社厅明确,从今年起,由省人社厅审核公布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将统一实行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鼓励各市、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积极探索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要求,各级评审委员会要结合本系列(专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评审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标准条件、推荐程序和工作纪律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11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的审核公布。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