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四川籍农民工樊某某和身有残疾的妻子,专程将一面绣有“心系讨薪农民工 柔性检察促和谐”的锦旗,送给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以人为本、柔性执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也感谢检察官们自发捐款2000元助他们返乡。
今年35岁的樊某某是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父母年迈多病,妻子是重度肢体残疾人,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十分拮据,他一直在外打工挣钱补贴家用。2019年8月29日19时许,他应约赶到大同市平城区某工地,向同为四川老乡的杨某讨要拖欠工资,因杨某反悔,两人发生争吵,杨某在双方推搡中倒地受伤,后经鉴定,杨某损伤为轻伤一级。樊某某后被警方刑拘,2019年12月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2020年5月19日,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作为讨薪农民工,樊某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刑律,但其在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其家庭系精准扶贫户,他是整个家庭唯一具有劳动能力、挣钱养家之人,加上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到他家庭的特殊情况,办案检察官们自发为其捐款2000多元,帮助他解决在同打官司、住宿费用和回家路费。
据了解,针对樊某某家的实际情况,平城区检察院还为他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