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农民工作为“美丽城市的建设者”,背井离乡在外打工,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很不容易,可是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难”总会成为热搜中的关键词。
2020年春节前,山西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监督活动,目的就是发挥检察职能协助农民工讨薪成功。这已经是他们连续六年在全省部署开展的针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专项活动。
据了解,今年的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7件,帮助132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267.58万元。
学习——明确方向顺利开展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开展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规定(试行)》和《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活动的通知》,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科学筹划,周密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对专项活动的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时限提出明确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宣传——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活动载体,宣传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及典型监督案例。同时,他们通过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工地等加强宣传,介绍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主动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法律支持帮助,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朔州市应县检察院组织各乡镇检察工作室联络员召开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工作专题会议,把农民工欠薪情况反映的信息收集压实到最基层的乡村,各乡镇的联络员担负起第一信息员的责任。
阳泉市检察院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并公布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举报端口及电话,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晋城市两级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通过做好“五亮”工作(即亮口号、亮身份、亮牌子、亮电话、亮地址)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向广大农民工“广而告之”,让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想到并能找到检察机关。
协调——合力维护群众权益
农民工讨薪问题牵涉部门众多,而且解决途径广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注重与各单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农民工维权困境。他们主动与本地人社、公安、法院、信访、工会、法律援助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情况反馈、定期联络,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法院依法审理、执行涉及农民工讨薪问题案件。同时他们也加强与检察院内部各部门协调配合,増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合力。
大同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到当地人社局进行走访,查询收集监管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与当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受理案件后先行调查取证,对于其穷尽手段后仍无法将拖欠薪酬迫回的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
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与小店区法律援助中心、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律师事务所协商,建立了专门维护弱势群体的协作机制,便捷了农民工群体维权途径。
吕梁市文水县检察院和法院积极沟通,在法院设置了检察院支持起诉岗,保证农民工第一时间获得检察院的法律帮助。
监督——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双赢多贏共贏
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中,全省检察机关把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与精准脱贫攻坚战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搭建服务平合,综合运用和解、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协助农民工讨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支持企业规范发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双赢多贏共贏。
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和解职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办案中坚持和解优先,针对有支付能力、有和解意向的企业,深入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协商和解,争取在起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等54名农民工支持起诉案就是其中典型案例,他们仅用6天时间为梁某某等54人讨回1017215元工资,使持续近5个月的讨薪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支持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伸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作为重点审查内容,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搭建检察机关服务农民工讨薪的服务平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诉前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诉中依法监督法院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诉后依法支持农民工申请执行,协调法院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监督法院执行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采取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办结的“三优先”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办理的裴某某等4人与李某、长治市城区飞龙学校支持起诉一案,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支持意见,4位农民工顺利拿到13510元工资。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部门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等联系机制,增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合力。
吕梁市临县检察院针对山西元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怠于履行责任,欠薪的行为,督促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作出罚款或拉入黒名单等行政处罚、为105名农民工讨回1629876元。
在督促人社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大力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同时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限制上访讨薪人员人身自由的违法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与社会稳定。
做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已连续六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针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活动有期限,监督无终点。”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几年来的实践摸索,基本构建了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不仅在活动期间加大监督力度而且坚持长抓不解,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日常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实做深该项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制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