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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当中 子女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4/27
律师简介
许李博,男,汉族,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等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执行案件
许李博律师在承办律师业务中,秉承响应有速度、专业有高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让法律化繁为简,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摆在首位。
司法实践中,抚养费是离婚诉讼中争议较多的方面。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承担?4月26日,记者采访了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李博。
大学生状告父亲索要生活费
原告徐小某,女。被告杨某,男,是原告的父亲。徐小某父母杨某、徐某因感情破裂,由某法院判决离婚。当时,法院判决男孩由徐某抚养,女孩由杨某抚养。
离婚后,两个孩子均随徐某生活。根据当时的判决,杨某需支付徐某抚养女孩徐小某12年生活费共14400元,至今杨某已全部付清。
2017年9月,徐小某进入某大学就读,属大专助考生,学制二年,每学期学费4000元、住宿费300元、教材资料费200元。上学两年,共花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共计9000元。生活费按每月1000元,两年共24000元。
原告徐小某的母亲无固定收入,实际月工资2000元。离婚后,在某村购置一套房,并在该房的阳台处,以儿子的名义开了一间小卖部。被告杨某是下岗职工,再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是被告杨某维修钟表的收入。2018年,被告杨某经诊断患开角型青光眼,先后在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
原告徐小某诉称,被告杨某与她母亲离婚时,她由被告杨某抚养。她就读某大学,没有生活来源。母亲徐某因工资低,无法支持她读书。为此,请求被告杨某给付教育费20000元、生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医疗费4000元。
被告杨某辩称,他已付给徐小某10000多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其已尽到抚养义务。徐小某已经参加社会工作,有自己的生活来源。现他已再婚,下岗后一家五口人的生活仅靠他修理钟表维持,加之他患眼疾,生活较为困难,无法再支持徐小某读书。
同时,杨某称徐小某母亲近期购买价值20多万元的住房,有固定工资收入,徐小某的教育费及生活费应由其母亲负担。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徐小某年满21岁,不属于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诉求被告杨某支付大学的抚养费,不属于被告杨某的法定义务。被告杨某以自己生活困难,无能力无义务支付抚养费为由,应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徐小某的诉讼请求。
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承担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承担?许李博律师认为,这个问题,该分为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离婚后,乙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也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对于抚养费金额的确定,需要结合不抚养孩子乙方的收入情况进行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抚养期限的确定,法律规定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第二个方面,是对于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且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尚在校就读;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来源:山西晚报
许李博,男,汉族,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等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执行案件
许李博律师在承办律师业务中,秉承响应有速度、专业有高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让法律化繁为简,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摆在首位。
司法实践中,抚养费是离婚诉讼中争议较多的方面。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承担?4月26日,记者采访了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李博。
大学生状告父亲索要生活费
原告徐小某,女。被告杨某,男,是原告的父亲。徐小某父母杨某、徐某因感情破裂,由某法院判决离婚。当时,法院判决男孩由徐某抚养,女孩由杨某抚养。
离婚后,两个孩子均随徐某生活。根据当时的判决,杨某需支付徐某抚养女孩徐小某12年生活费共14400元,至今杨某已全部付清。
2017年9月,徐小某进入某大学就读,属大专助考生,学制二年,每学期学费4000元、住宿费300元、教材资料费200元。上学两年,共花费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共计9000元。生活费按每月1000元,两年共24000元。
原告徐小某的母亲无固定收入,实际月工资2000元。离婚后,在某村购置一套房,并在该房的阳台处,以儿子的名义开了一间小卖部。被告杨某是下岗职工,再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是被告杨某维修钟表的收入。2018年,被告杨某经诊断患开角型青光眼,先后在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
原告徐小某诉称,被告杨某与她母亲离婚时,她由被告杨某抚养。她就读某大学,没有生活来源。母亲徐某因工资低,无法支持她读书。为此,请求被告杨某给付教育费20000元、生活费10000元、交通费4000元、医疗费4000元。
被告杨某辩称,他已付给徐小某10000多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对其已尽到抚养义务。徐小某已经参加社会工作,有自己的生活来源。现他已再婚,下岗后一家五口人的生活仅靠他修理钟表维持,加之他患眼疾,生活较为困难,无法再支持徐小某读书。
同时,杨某称徐小某母亲近期购买价值20多万元的住房,有固定工资收入,徐小某的教育费及生活费应由其母亲负担。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徐小某年满21岁,不属于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诉求被告杨某支付大学的抚养费,不属于被告杨某的法定义务。被告杨某以自己生活困难,无能力无义务支付抚养费为由,应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徐小某的诉讼请求。
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承担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承担?许李博律师认为,这个问题,该分为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离婚后,乙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也就是说,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对于抚养费金额的确定,需要结合不抚养孩子乙方的收入情况进行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于抚养期限的确定,法律规定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第二个方面,是对于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且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尚在校就读;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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