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3日,位于山西吕梁孝义的山西普尔特药胶生产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导致3人死亡的硫化氢中毒事故,吕梁市应急管理局11月23日公布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山西普尔特药胶生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是孝义市原山西海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转型企业,是通过孝义市政府招商引资,引进药胶生产技术,组建而成。
2023年3月23日上午10时许,东辛壁村村民郭某坚去山西普尔特药胶生产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田某某家与其商量约定下午到污水处理缓冲池去看看,完善管线安装及淤泥清理和还需要准备的配件及所需物料。田某某和郭某坚等四人于15时左右到达事故池,田某某安排郭某坚等其余三人到事故池查看。郭某坚等三人登上事故池顶,李某康先进入污水处理缓冲池顶的防雨棚,随后郭某坚进入,不一会还站在防雨棚门口的郭某茂呼喊田某某赶紧过去。田某某听见呼喊后立刻跑到池顶的防雨棚,发现三人均倒地,呼喊三人姓名但未得到回应,随后于15时08分拨打119救援电话,15时15分拨打120急救电话。
报告认定,调查认定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李某康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入未经设计,且无任何机械通风设施和检测报警装置并存有淤泥的缓冲池内,不慎掉入淤泥,淤泥被搅动后硫化氢气体大量溢出并超过人体接触限值,造成人员急性中毒窒息死亡。村民郭某坚、郭某茂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相继盲目进入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报告指出,田某某作为山西普尔特药胶生产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对该作业现场不了解未能及时给予安全指导。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报告建议对事故涉及的12名公职人员作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