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省防指”)获悉,根据今年气候形势,省防指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全省正式上汛。5月30日,省防指就做好2023年全省上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防范应对,做好应急准备,全力做好汛期防范工作。
省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细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各级防指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防范重大水旱灾害有效合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全省有关单位将从6月1日8时起安排汛期值班。值班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汛情、险情得到及时处置。自然资源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并做好高风险地区和高风险时段预报预警。防汛关键时刻,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参加省防指防汛联合值守,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省防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突出防汛重点,加强对水库、淤地坝、河道、堤防、闸涵、泵站、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要科学调度骨干防洪工程,确保水库、水电站等重要设施安全度汛。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市易涝区等重点区域,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扎实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确保平稳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