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省住建厅消息,根据《202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省住建厅组织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通风与排烟设施、电气防火等12个方面的内容。《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以及存放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库的防火设计。非机动车库中不可避免会停放电动自行车,因此《标准》规定,已投入使用的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如果停放了电动自行车,就要按照《标准》执行,如果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就要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非机动车库的升级改造。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目前,仅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数量就已突破105万辆,平均每5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急剧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标准》针对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为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验收以及日常消防管理提供依据,规范和强化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