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日前,省总工会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明确进一步简化程序,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联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向每名工会会员发放一次性300元特别电子消费券,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稳发展稳就业,为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纾困解难。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和职工就业带来的冲击,省总工会先后推出基层工会经费缓缴和两年经费全额返还,共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6.47亿元。此次延续政策,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凡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通知一》指出,各市、县级工会采取主动返还方式,及时办理经费全额返还手续,全额返还工作应在收到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独立开设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直接全额返还至基层工会账户;未开设工会账户的,可返还至对应小微企业原上缴经费的账户。2020、2021年度未返还到位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一次性返还到位。同时明确,各市、县级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准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不得滞拨、挪用应返还经费,不能将不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支持政策的企业列入返还范围,省总工会将定期统计、通报。
2020年,省总工会以普惠职工拉动消费,全省工会为会员发放“云闪付”消费券1.5亿元、其他形式的消费券7.2亿元,取得积极效果。为继续动员引导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促进以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的小微企业发展,《通知二》明确,将向全省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全体工会会员发放每人300元标准的一次性特别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由基层工会通过银行网银或商业银行网点办理,通过银行业统一 App“云闪付”发放和使用。电子消费券将发至工会会员本人“云闪付”账户,工会会员在“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工会会员可在所在地张贴“云闪付”受理标识的餐饮类实体商户用电子消费券支付消费费用。电子消费券面值统一为10元,每次最多可使用10张,使用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24时前。
《通知二》指出,各级工会、财政和单位行政要站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动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对繁荣市场发展经济的现实意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做好消费扩容提质大文章;各级财政要严格按《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将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月足额拨给地方总工会;各市商务局要广泛动员以餐饮服务业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积极配合电子消费券的核销工作,鼓励企业出台配套的商业促销活动,充分发挥电子消费券对活跃消费市场的带动效果;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云闪付”App平台,做好电子消费券发放、使用和支付服务工作,提升对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支付服务水平。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