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8日获悉,省教育厅等七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确保“双减”工作扎实有效。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单独或协作行政执法检查,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我省将逐步完善执法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政府牵头协调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违法案件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加快实现部门间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等。到2022年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