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山西省纪委监委会同17个省直单位坚持开门搞整治,及时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各整治项目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39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692起,处理2410人,公开曝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29起601人,其中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4起51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健全控辍保学机制,截至目前已劝返、复学327人;17个拟退出贫困县村卫生室完成投资8263.9万元,建设完工1037个,配齐设备1245个,补充配备医护人员175名;全省新增符合政策参加医保贫困人口1.24万人;确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9万户,竣工6.9万户,摸底排查危房改造质量34.62万户,发现问题2203户,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解决21.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万人。坚决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督促41个脱贫摘帽县将返贫人口65人纳入帮扶,整改完成1141个反馈问题;解决对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有关项目“重建设轻管护”问题,对103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推进整改脱贫攻坚工程项目风险隐患方面的问题1096个;搬迁工程集中安置点完工率100%,后续扶持措施覆盖到86%的集中安置点。
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1636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97起,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等问题774起,销毁问题农产品1.41吨,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21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91个,打掉犯罪团伙4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35人,7500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解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侵权假冒、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问题,共接受行政部门移送案件255起,侦破刑事案件2019起,捣毁制假黑窝点247个,打掉犯罪团伙116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501人,办理行政案件844起,行政拘留581人。督促排查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未按时供餐、营养餐采购不规范等问题14件,涉及资金17.16万元,已全部整改。重点推动解决10种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主要病种纳入救治管理和保障体系,全省已有479例患儿受益,平均住院费用较以前下降0.96%,其中自付费用降低11.84%,累计为患儿家庭节省费用总计145.7万元。查处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5572家,追回资金33912.8万元。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累计检查污染源22234个,已完成问题整改5294个,处罚案件2078个,罚款金额1.25亿元。全省共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313件,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7万座,培训农民工104.7万人。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省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141.5万人,动态正常退出6.87万人、新增4.61万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508家,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638家,通报曝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624起。针对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共落实资金23.5亿元,建成巩固提升工程4961处,451.8万农村人口受益,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7万人;治理线路通道隐患1.83万处,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298个,受益群众3.9万户,完成24.88万户确村确户“煤改电”任务,农村电网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配套电网进度达100%;第四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全部完工,确保1456个行政村的4G网络覆盖,修复农村基站4.45万次;完成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里程3111公里,解决1169个村庄出行不便的问题;完成374个建制村通客车,575个农村客运候车亭投资建设全部完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均达到60%以上,全省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数占高中总数的18.9%。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196个,处理3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7人,通报曝光66起116人。
聚焦统计造假问题,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突出问题,31名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对50家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公示,对其中3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做出认定并开展联合惩戒。
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期间,针对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完善制度机制,17个责任单位共制定完善61项制度(详见附表)。省教育厅出台《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省医保局出台《山西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暂行办法》;省扶贫办出台《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省直单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若干措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20条》,会同教育厅出台《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公安厅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山西省农村客运管理办法(暂行)》;省统计局出台《山西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在路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只有进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常态化的主要工作,立足职能职责,继续会同各责任单位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制度建设情况汇总表
来源:山西日报